判了!侵犯乔氏商标专用权,乔氏石库被判赔400万!
废话不说,直奔主题。因侵犯“JOY乔氏”注册商标专用权,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
“乔氏石库”一审被判400万
据悉,此次对于“乔氏石库”的判罚,耗时之久,赔偿金额之巨大,堪称中国台球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知识产权判罚,同时也是中国台球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道路上的里程碑事件,意味着故意注册他人完整商标+行业通用名称的手段,已经行不通了。
诸如“乔氏石库”“银腿乔氏”“乔氏金腿”“乔氏钢库”等故意抢注、恶意注册乔氏近似商标,或妄图通过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(如打外观擦边球误导消费者,生产售卖与乔氏球桌极为相似的球桌等)侵犯乔氏知识产权的“山寨乔氏”们,悬崖勒马尚来得及,否则下一个被巨额索赔的可能就是你,情形严重者乔氏还将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!
勿谓言之不预,事实已在眼前。
以下为法院判决书(截取部分重点内容):
虽迟但到!耗时5年, “乔氏石库”终被裁决
“乔氏石库”侵犯我司商标专用权的行为,已持续5年之久。在此期间,乔氏从未放弃对其提起行政确权和司法确权,同时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采取了民事维权诉讼,但因审查周期较长,因此使得“乔氏石库”等故意攀附“JOY乔氏”的山寨乔氏商标更加有恃无恐、变本加厉。
正义虽会迟到,但绝不会缺席,历经5年艰辛,乔氏终于迎来了法律公平、公正的裁决,感谢越来越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!
以儆效尤!“乔氏石库”们,这次判罚仅仅只是开始!
做品牌太贵,搭便车划算,这是“乔氏石库”等山寨品牌长期以来的基本价值观,乔氏等坚持自主做品牌的中国企业深受其苦,广大被混淆、被蒙蔽的消费者更是深受其害。这些“山寨”懒于创新,却勇于钻法律空子,要么投机取巧恶意注册与“乔氏”高度近似的商标,要么自欺欺人赫然抄袭乔氏球桌外观,甚至无法无天直接仿造“JOY乔氏”球桌,极尽“山寨”“傍名牌”之能事。
如果放任“山寨”横行,那就是在轻而易举地摧毁中式台球。因此,乔氏誓将不惜一切代价与行业不正之风斗争到底!
“中式台球,风靡全球”的梦想是我们的星辰大海,只有将这种投机取巧的山寨行为打掉,中国台球行业才会涌现出越来越多自主创新、品质精良的国货品牌。唯有如此,中式台球才能澎湃不息!